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
职工福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会计分录的处理
在不超过标准比例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计入费用。
支出时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贷现金(银行存款)
月底随职工工资,奖金,社保等,一并转入管理费用-职工薪酬科目。
超过比例的支出,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利润)的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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