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法院院长是副省级行政级别。高级人民法院,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审判机关。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设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庭和其他需要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