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2026-08-16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是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该办法共14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中小学教师是指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对教师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教师受到开除处分的,终止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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