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科举制度分为六级。 2、童生(第一级县试)——刚开始学习的小孩。相当于高中毕业,因为他们可以算是有学问的人。 3、秀才(第二级府试)——最低级的考试合格者称为生员,也叫秀才。相当于高中毕业。 4、举人(第三级院试)——生员(秀才)应三年一度的乡武,合格者称为举人。相当于大学生或研究生,因为他们毕竟是从众多的秀才中脱颖而出的。 5、贡士(第四级乡试)——参加全国范围科举考试(会试)及格后获得的资格,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 6、进士(第五级会试)——举人参加在北京的会试殿试,合格者称为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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