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

2026-08-24

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是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而制定的法律,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包括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等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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