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査中央纪律检査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査委员会。 2、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选举产生党的中央领导机构的权力。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不称职或不能正确行使权力的委员进行罢免。 3、二是检查监督权。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对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任期内的主要工作。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要听取和审议它们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