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2、23个省:河北省(冀)、山东省(齐)、辽宁省(辽)、黑龙江省(黑)、甘肃省(陇)、吉林省(吉)、青海省......
中国共计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省份即我国的省级行政区,是行政地位与省相同行政区的总称,为一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2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