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差旅费”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当地交通费。
2、“城际交通费”: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运输费、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
3、“住宿费”: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入住酒店(含宾馆、招待所,下同)发生的租赁费用。
4、“伙食补助费”: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伙食费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中转期间伙食费按当天最后一个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5、“当地交通费用”: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发生的当地交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