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穆勒五法亦称“穆勒氏方法”。
2、英国穆勒关于确定现象因果联系的五种归纳方法。
3、在《逻辑体系》一书中提出。
4、即契合法、差异法、契合差异并用法、共变法、剩余法。
5、这些方法在古代已有萌芽,近代F.培根在其《新工具》一书中进行了初步的概括和归纳,最后由穆勒加以系统的整理和说明,因而一般通称为穆勒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