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差额选举指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名额的选举。
2、差额选举相对于等额选举。差额选举指正式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选举。1953年颁布的《选举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实行平等选举。差额选举作为一项基本的选举原则,自1979年《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修订以来一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