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公式

百科问答网 2026-06-23 12:53:44 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公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收入+(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当期因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核算主要包括:本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前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本期预收的商品款和劳务款等,本期发生销货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应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入款项中扣除。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有关的经济业务主要涉及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项目,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销项税额部分)项目、应收账款项目、应收票据项目和预收款项项目等,则能够计算确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