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级应急响应是根据2006年1月8日国务院通过的相应应急措施,公开发布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分级。
2、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程度和影响范围,一般分为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四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