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实习生没有所谓的最低工资标准,因为在校实习生不收劳动法的保护,故没有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