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是除了1和它本身外,没有别的因数的数;合数是除了和它本身外,还有别的因数的数。区分质数和合数的方法是看一个数是否除了1和本身有多的因数。另外质数具有许多独特的性质: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