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小规模纳税人,通常采用差额征税的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在会计处理上和一般计税方式的纳税人有些不同。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下建筑工程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建筑工程行业,需要设置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科目,来核算业务
小规模纳税人收到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支付分包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分包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某中学将校园内园林绿化工程发包给本市乙建筑公司,工程造价515000元。乙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把其中的309000元建筑劳务分包给本市的丙公司。2019年1季度 ,乙公司收
到该中学支付的工程款5150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0元,税额为15000元,取得丙建筑劳务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价税合计309000元。假设乙公司2019年1季度无其他应税行为发生。
收到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515000
贷:工程结算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0
支付分包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309000
贷:银行存款 309000
收到分包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0 (309000/1.03*0.03)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9000
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而上述采用差额征税的销售额=(515000-309000)/1.03=200000元,可以免缴纳增值税。因此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000
贷:其他收益 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