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协会由发起单位或发起人提出筹备申请,并填写筹备登记表。
2、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复函发起单位或发起人准予成立筹备组。
(筹备组可从事下列筹建活动:1)起草章程2)酝酿社团理事会人选3)联系和吸收会员4)落实社团经费来源及办事机构地址筹备期间不得从事实质性的社团活动)。
3、筹备组完成筹建工作后,向民政部门提出成立申 请,同时提交社团章程、业务主管部门资格审查文件、理事会成员名单、会员名单、办公场所证明、注册资金验资报告、筹备活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