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营业外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又有哪些可以在税前扣除?

百科问答网 2026-06-23 02:59:15 0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那么有哪些营业外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呢?又有哪些可以在税前扣除?一起来看。

哪些营业外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4、损赠支出又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5、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符合坏账的条件下,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税前扣除,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6、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付出的,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如债权担保等原因承担连带责任而履行的赔偿,企业负责人的个人消费等,均属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扣除。

哪些营业外支出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一、全额纳税调整:

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入营业外支出的下列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应当全额纳税调整:

1、税收滞纳金;

2、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3、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和直接捐赠的支出;

4、赞助支出;

5、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二、部分纳税调整: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三年内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