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四个能力”是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出的,即:
1.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2.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3.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4.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二、消防员履行的职责有:
1.建立火灾隐患判定整改制度,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逐级报告;
2.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员工应掌握使用方法并能熟练操作,并根据火灾危险性,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员工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火灾发生时,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