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密切家园联系,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计划及要求,协助幼儿园的工作,反映家长意见及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家长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方法,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提高与发展。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特成立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 2、家委会是在幼儿园领导下,代表广大家长利益,配合幼儿园做好工作的常设的群众性组织机构。 3、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协助幼儿园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促进幼儿园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实现家园相互配合,同步教育,促进幼儿素质的提高。 4、家长委员会的一切决策活动应紧密围绕幼儿园的办园目标,以有利于幼儿教育、有利于幼儿发展为基本准则。 5、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各家长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