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和法规条文的含义所作的说明。主要包括文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下面我们还从以下四个方面细说法律解释。
一、根据解释主体和效力1、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法定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2、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二、根据解释尺度1、限制解释:这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窄的解释。2、扩充解释:这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3、字面解释:这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
三、根据解释方法1、文理解释:文理解释又称语法解释或文义解释,即依照文法规则分析法律的语法结构、文字排列和标点符号等,以便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的基本含义。这种解释要防止脱离法律的精神实质而断章取义或陷于形式主义。2、逻辑解释:逻辑解释是运用逻辑的方法,分析法律规范的结构内容、适用范围和概念之间的联系,以求对法律规范的含义作出确定的解释。
3、系统解释:系统解释是从某一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的联系,以及它在整个法律体系或某一法律部门中的地位与作用,同时联系其他规范来说明规范的内容和含义。4、论理解释:论理解释又称目的解释,是指按照立法精神,根据具体案件,从逻辑上进行解释,即从现阶段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以合理的目的进行的解释。
四、根据解释的自由度1、狭义解释:狭义解释,又称严格解释,强调法律条文字面上的含义,严格地理解与把握整个法律的精神,较少解释的自由度。普通法系国家,特别是英国,倾向于狭义解释2、广义解释:广义解释称较自由的解释,强调不拘泥于文字的、比较自由的解释。一般法官尊重立法者原意,不愿违背法律条文规定,但在一些特殊社会条件下(如社会矛盾激化、发生危机、对外战争等)会作出改变法律字面含义,甚至改变立法原意的解释。民法法系国家较倾向于广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