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考试的顺序是院试-乡试-会试-殿试。院试是县级别的考试,考中后称“秀才”。乡试是地方和上省级别的考试,及格者称“举人”。会试是全国级别的考试,在乡试的基础上开展的,考中后称“贡士”。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考试。科举考试从隋朝大业元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300年,其亩地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考试具有分科考试,取士权归于中央所有,允许自由报考,主要以成绩定取舍三个显著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