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的区别:用途不同、办理程序不同。
1、用途不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为满足城市用地规划,和公民的生产生活生存、商业居住生活等长期需要,指导公民合理使用建设用地,按照规划选址建房。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满足城市区域功能发展,公民有权根据自身历史现状、生产生活生存、商业居住生活等长期需要,按照规划选址建房,合理使用建设用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2、办理程序不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拟建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使用或征用、划拨土地前,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拟建项目的位置和范围与城乡规划相符的法定凭证,是拟建单位使用建设用地的法律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扩展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有效期限一年。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
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件及附图自行失效。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
1)许可证编号;
2)发证机关名称和发证日期;
3)用地单位;
4)用地项目名称、位置、宗地号以及子项目名称、建筑性质、栋数、层数、结构类型;
5)计容积率面积及各分类面积;
6)附件包括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和剖面图。
3、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