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诉法227条原文

百科问答网 2026-06-22 11:54:17 0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新民诉法227条原文

《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执?过程中,案外?对执?标的提出书?异议的,民法院应当?收到书?异议之?起?五天内审查,理由成?的,裁定中?对该标的执?理由不成?的,裁定驳回”。案外?、当事?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关的,可以?裁定送达之?起?五?内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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