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2.0.7条:在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分值×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数/100汇总表总得分应为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之和2.0.8条: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按各对应的实得分值之和/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应得满分的分值之和)×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