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输法是宋神宗时王安石所行新法。系仿桑弘羊、刘晏之法而加以变通。始于熙宁二年。其法针对汴京物资需要和东南6路供应严重脱节,富商乘机牟利,农民困于租税的情况,规定扩大运使职权,使其总握东南9路(江南东西、淮南、两浙、荆湖南北、福建、广南)财赋,并主管茶、盐、酒、矾税收和坑冶、市舶之入。
理解均输法,最要紧是八个大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
一、不是固定不变地向各地征敛实物赋税,而主要是在灾荒歉收物质价格高涨的地区折征钱币,用钱币到丰收的地区贱价购买上供物资,此即“徙贵就贱”。
二、如果有多个地区同时丰收物贱,就到距离较近、交通便利的地区购买,此即“用近易远”。
于是,均输法就可以达到“江湖有米则可籴于真,二浙有米则可籴于扬,宿亳有米则可籴于泗,坐视六路之丰歉,间有不登之处,则以钱折斛,发运使得以斡运之。不独无岁额不足之忧,因以宽民力。万一运渠旱干,则近有汴口仓庾”这样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