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人、进士、秀才”由小到大的顺序为:秀才、举人、进士。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
秀才,别称茂才,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亦曾作为学校生员的专称。汉武帝改革选官制度,令地方官府考察和推举人才,即为察举。
举人,为一种士人的身份,等级在“生员”之上。雅称为“孝廉”,俗称“老爷”。对入京师参与会试的举人雅称为“公车”。举人有时也被称为乡进士。
进士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考试殿试者,称为进士。是古代科举殿试及第者之称。意为可以进授爵位之人。进士前三名依次是状元、榜眼、探花:
1、状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乡试第一称“解元”,会试第一称“会元”。殿试第一称“状元”。
2、榜眼:是指全国最高级别的科举考试,所选拔出来的进士第二人。与第一名状元,第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
3、探花:是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中对位列第三的举子的称谓,在唐代的科举时就已经出现。“探花”作为第三人的代称确立于北宋晚期。时至今日,“探花”的称呼仍历久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