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怎样账务处理?
购入资产,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购入即出租作分录。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
未实现融资收益
收款时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按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贷:租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售后租回,是企业盘活资金的一种手段。企业把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卖出去收回价款,以解决急需的资金。然后又将固定资产租回来继续使用,实际上在此过程中固定资产并没有离开原企业。这类似于把资产作“抵押”或“典当”。当然,这样做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即给出租方支付租金、利息和手续费等,同时也给出租方所拥有的资金提供了增值的机会。
出售资产时,按其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其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对已收到出售资产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并转销固定资产清理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科目。
各期根据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分期摊销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时,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科目,贷记“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科目。若是分期摊销未实现售后租回损失,则借记“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