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是指即自卫原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有利是指即胜利原则:不斗则已,斗则必胜,不搞无把握的斗争。有节是指即休战原则:决不无止境地斗下去,要有节制,有利再战。“有理有利有节”出自“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顽固派斗争的策略原则”。于1940年3月11日在《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中明确提出。三项原则是机动灵活的战略策略思想,在抗日战争国共合作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具体运用和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