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言之,PI是对所负责的项目有主导权和指导权的个体。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外同类机构的定义,只要是申请人获得了项目资助,就可以认为是该项目的PI,而不管其是助理教授、副教授还是教授,只要有足够的科研经费就可以招博士、博士后和科研技术人员来干活。不应该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行政机构来授予这一资格。只要申请人获得了项目资助,就可以认定为该项目的PI。科研项目的这一管理模式,通常被称为PI制。概括起来,PI制就是以PI为核心进行人力资源配置、以项目经费伞成本核算为核心进行财力资源配置及以实现科研资源共享为核心进行物力资源配置的一种科研管理机制。 PI制作为国内新兴的一种科研组织管理模式,得到了科学界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重视。作为舶来品,国内科学界对PI制进行阐述时往往附带加以中文标注,如有的翻译为”课题组长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制”、”首席科学家制”、”学术带头人制”等。 工作人员会在48小时内处理,处理结果请关注系统通知,感谢您对百度知道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