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2月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关于禁毒的决定》,以此来支持我国禁毒工作。
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同时公布施行。共16条。规定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构成及其刑事责任,还规定了窝藏、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