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应达到的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等级一共分为一级甲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三级甲等只是比我们方言好那么一点点,所以这个要求已经很低了,绝大多数人都可以满足。
各级党政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在以下公务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特殊情况除外);
2.公务活动、会议的主持和发言等;
3.对外宣传,包括接受新闻采访、新闻发布等;
4.接听电话、接待来宾来访、对外联系工作等。
公务人员在日常生活中应带头使用普通话。
各地、各单位要将普通话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安排专项经费对公务人员普通话应用能力进行提升培训和合格测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中,教师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对未达到上述普通话等级要求的人员,各地、各单位要督促其加强培训学习,限期达到规定要求,确保全省公务人员在三年内全部达到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对新入职公务人员原则上应要求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三级甲等。
各级人事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大公务员带头推广普通话的宣传力度,要进一步提高国家公务员对推广普通话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调动公务员学习、推广、使用普通话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对公务员普通话的培训,同时,要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培训的关系。
对方言地区或使用方言以及普通话不熟练的公务员,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情况下,实施针对性培训,要结合公务员的业务实际,制定普通话培训的长期规划、达到的标准以及测试的办法。对普通话培训,可以先试点,然后再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公务员普通话培训工作按分级分类的原则组织实施。
人事部负责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协助配合。
开展公务员普通话培训,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应在普通话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