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书每多少年左右修边一次

百科问答网 2026-08-14 13:10:49 0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

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对有关资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除外。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有关资料,可以获得适当报酬。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

意义说明

地方志作为全面系统记述我国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是传承中华文明的纽带和展示当代中国风范的载体,它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的存史、育人、资政作用。

2006年5月18日颁布的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是中国自从有了地方志以来第一部有关地方志的全国性法规。它结束了地方志工作无法可依的历史,标志着新编地方志工作从此进入依法修志的新阶段和大规模、正规化修志的新时代。

30年来,全国共出版三级新编地方志书6700余部,行业志、部门志约2万余部,山水名胜志400余部,地情书约7000余部;出版三级地方综合年鉴1500余种;整理影印出版旧志2000余部;建立地情网站400余个,形成了2万多专职修志人员和10万多兼职修志人员的宏大修志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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