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州、知府、知县等官职,在宋朝、明朝、清朝等多个朝代都有过出现,当然,不同时期,同一个职务的职权也有差别。我们就以距我们时间最近的清朝为例。 2、清朝地方机构的设置,从上到下大致可分为省、府、县。一省或一区的最高长官,就是我们熟知的总督和巡抚。基层的组织机构,则是县,一县之长,就是我们更熟悉的七品芝麻官儿——县令,也就是知县。 3、而在省级和县级之间的行政机构,就是府。因此,府就是省的二级行政机构,一府的最高长官被称之为知府。当然也有例外,例如京师所在地的长官则被称之为府尹。清朝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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