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规定
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规定如下:1、在公司登记过程中,发起人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通过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2、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未开业六个月以上或者开业后连续六个月以上,吊销营业执照。3、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吊销营业执照不能继续经营,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虽然不等于法人资格立即消灭,仅是除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