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安徽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由1550元调整到1650元,第二档由1380元调整到1500元,第一档由1280元调整到1430元,第四档由1180元调整到1340元。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第一档由18元调整到20元,第二档由16元调整到18元,第三档由15元调整到17元,第四档由14元调整到16元。 2、按照《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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