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安检规定

2026-10-12

法律分析:首都机场安检规定:一、关于禁止随身携带及禁止托运的物品的有关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以下物品:1.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2. 爆炸物品,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3. 管制刀具;4. 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5. 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6. 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7. 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8....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