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新政策有以下5点:1、生育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在浙江工作的女职工可增加30天,共128天;2、难产的女职员增加15天产假;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有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有42天产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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