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黎东明,男,1946年2月16日出生,原南丹县龙泉矿冶总厂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2、因在南丹“7.17”特大矿难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于2001年8月31日经南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