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2026-09-30

1、管理范围 2、环境监测 1. 管理范围。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并与施工承包商共同承担,工程运行期环境保护由管理单位承担。为保证本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在西安市环保局的指导与监督下,建设单位应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设专职工作人员1名,具体负责和落实从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包括环境监测、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 2. 环境监测。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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