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方案编制人,审批人,审核人分别为谁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施工专项方案一般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批后,才可以实施。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