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赖保护原则

2026-08-24

信赖保护原则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权力的正当合理信赖应当予以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许可,确需改变行政许可的,对于由此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补偿。 信赖保护原则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行政相对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许可决定一经作出并生效,应给公众和相对人以明确的预期,非有法定事由和依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或撤销。 2、行政机关只有在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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