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章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2、根据这些规定,一般情况下,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单位,可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50人至100人的,如不需要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决定,也可以成立支部委员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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