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税前6000到手多少?
应税所得: 6000-3500=25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 2500乘以10%-105=145元。税后工资=6000-145=5855元,即税后到手5855元。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个税起征点)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