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权平均法是指企业以库存材料的数量为权数,平均计算其单位成本,以此作为发出材料存货的计价标准的一种方法。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一般于月末计算,因此,又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之称。其计算公式: 1、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月初结存材料实际成本 本月收入材料实际成本)÷(月初结存材料数量 本月收入材料数量) 2、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发现材料数量×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例:现库存材料明细账所列圆钢为例,计算如下: 加权平均单位成本=(3200 12800)÷(800 3000)=4.21(元/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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