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