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为: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三类组织”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四条 : 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