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发生凶杀案
据报道,2021年3月7日,四川达州市发生一起凶杀案,造成3人死亡。据警方初步调查,该案件系一名男子在与妻子发生争吵后持刀杀死妻子、女儿和公公,自己也受了重伤。警方已将涉案男子控制并展开调查。事件发生后,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要求全力救治伤者、稳妥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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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公公杀儿媳”案二审维持原判,凶手被判死刑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1月3日,四川达州开江“公公杀儿媳”案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的裁决书,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一审中,龙某亮被判死刑,剥夺权利终身。
2021年6月7日晚,开江县淙城街道明月坝村发生一起凶杀案,公公龙某亮在家将儿媳吴某宇砍致四肢离断,并挖掉双眼,致儿媳当场死亡。作案之后,龙某亮使用手机拨打“120”“110”电话,将救援带到案发现场后,按民警指示在现场等待,后被抓获。
案发现场
2021年12月23日,达州市中级人民开庭审理此案,并于2022年1月7日宣判被告人龙某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一审判决之后,被告人龙某亮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2022年11月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二审开庭审理此案,龙某亮是否为故意杀人成为庭审焦点。被告辩称,自己是因气愤“杀人”,应当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2023年1月3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明确“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公公将儿媳残忍杀害,一审被判死刑
1月3日的《四川省高级人民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川刑终110号》,记录了被告人龙某亮的杀人过程。
裁定书显示,2015年10月30日,被告人龙某亮之子龙某好与被害人吴某宇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19年以来,吴某宇与龙某好夫妻关系不和闹离婚,期间龙某亮怀疑吴某宇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龙某亮为调和龙某好与吴某宇之间的夫妻关系,2020年春节回家后让龙某好留在家中,龙某亮独自外出务工。
2020年11月28日,龙某好在四川省开江县务工时意外身亡,龙某亮随后返回,与妻子李某美、儿媳吴某宇等人共同居住在开江县淙城街道明月坝村家中。共同居住期间,龙某亮与吴某宇因龙某好的死亡赔偿款、保险赔偿金及孩子抚养等问题发生矛盾,遂对吴某宇萌生杀意。在案发前几日,龙某亮将一把铁质柴刀藏于其卧室抽屉内,伺机杀害吴某宇。
2021年6月7日下午,龙某亮与吴某宇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执。当晚9时许,吴某宇离家外出,龙某亮通过微信通话询问吴某宇的行踪,吴某宇予以搪塞。龙某亮对吴某宇的积怨爆发,趁家人熟睡后将其藏在卧室的铁质柴刀取出放于裤包中,蹲坐在二楼走廊等待吴某宇。
次日零时许,吴某宇返回家中。龙某亮再次质问吴某宇,吴某宇未予回答。当吴某宇经过二楼走廊回卧室,经过龙某亮身边时,龙某亮右手持柴刀砍击吴某宇左腿窝处,紧接着起身站在吴某宇身后,继续砍击吴某宇右腿窝处,致吴某宇仰面倒地。龙某亮随即又砍击吴某宇右腿膝关节处致右小腿离断,砍击吴某宇双手肘处致双肘部离断,砍击吴某宇左腿膝关节处致左小腿离断,后用手指将吴某宇双眼抠挖出来,还在吴某宇断肢上砍击数刀,致吴某宇当场死亡。经鉴定,吴某宇系锐器多次砍击四肢致双肘部、双膝部离断并发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龙某亮作案后,使用手机拨打“120”“110”电话,将急救人员带到案发现场后,按民警指示在现场等待,后被抓获。龙某亮归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龙某亮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同时查明,龙某亮之妻李某美对被害人吴某宇进行安葬并支付了丧葬费用。
裁定书截图
上诉辩称“杀人”,维持原判
2021年12月23日,达州市中级人民开庭审理此案,并于2022年1月7日宣判,被告人龙某亮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被告人龙某亮不服,提起上诉。
2022年11月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二审开庭审理此案。被告辩称,自己是因气愤“杀人”,应当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龙某亮是否为“故意杀人”成为庭审焦点。通过2023年1月3日的《四川省高级人民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川刑终110号》可以看到相关内容:上诉人龙某亮上诉提出,案发当晚因吴某宇在争执中将龙某亮推倒,龙某亮才持刀砍杀吴某宇;龙某亮只是想将吴某宇砍成残废,没有杀害吴某宇的故意;吴某宇与他人有不正常男女关系,不照顾子女;龙某亮案发前因丧子情绪低落。龙某亮的辩护人提出,龙某亮没有杀死被害人的故意,应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追究龙某亮的刑事责任;本案因家庭纠纷引发,属于杀人,即使龙某亮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也不应判处死刑;龙某亮系初犯,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吴某宇对引发本案有重大过错。
对此,四川省人民提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认为,上诉人龙某亮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龙某亮作策后主动报案并在现场等待处置,归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关于龙某亮及其辩护人所提上诉,认为,龙某亮事前准备作案工具,蹲守并杀死吴某宇,不属于犯罪。龙某亮持柴刀连续、反复砍击吴某宇四肢致其双肘部,双膝部离断,并用手指将吴某宇双眼挖出,明显会致人死亡;龙某亮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也证实龙某亮明知其行为会造成吴某宇死亡,龙某亮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现无证据证实吴某宇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本案系因龙某亮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纠纷引发,吴某宇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龙某亮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深,社会影响极坏,本案虽因家庭纠纷引发、龙某亮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其死刑,量刑适当。相关上诉、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四川省人民的意见成立,予以采纳。2023年1月3日,该案件最终尘埃落定,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明确“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红星新闻记者张杨
责编任志江编辑郭庄
达州“公公杀儿媳”案一审开庭,凶手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达州一公公将儿媳残忍杀害,公公的作案动机一共有三点,第一点是为了儿子死亡赔偿金,第二点是怀疑儿媳有外遇,第三点是觉得儿媳晚归不照顾孩子。
一、女子被公公杀害
在达州曾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案件,案件中公公竟然将儿媳杀害了,公公的手段十分残忍连砍儿媳数刀,还将其眼睛挖出,好端端一个家就剩下年迈的婆婆和两个幼子。
案发当天女子刚刚考下驾照,为了庆祝和朋友出去聚餐,回来得有些晚。刚进家门就被守在楼梯口的公公袭击,公公对其四肢砍了数十刀,女子因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
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公公竟然将女子眼睛挖出来,根据公公的交代他怕女子找他报复。女子娘家人第二天凌晨一点赶到女儿家,看见女儿如此惨状天都塌了。
二、公公作案动机让人感到唏嘘
都说婆媳关系紧张,为何公公会如此对待儿媳,这一切最主要的原因是一笔死亡赔偿金。女子与丈夫恋爱结婚后,生活十分幸福,还生下两个孩子。
可天有不测风云,丈夫在外务工不幸意外死亡,相关单位赔偿了130万的死亡赔偿金。女子为了照顾年幼的孩子并未搬出婆家,女子曾提出分30万的赔偿金,但被公公拒绝,两人还发生多次争吵。
公公一直怀疑儿媳外面有人,源于几年前他和儿子外出打工,给儿媳打了好几次电话都没接,公公便开始怀疑儿媳出轨了。随着时间推移这个猜忌越来越严重,儿媳外出晚归公公便觉得她是私会情人去了。
再加上家里有两个幼子,儿媳不回来照顾,公公更加气愤,于是在女子晚归当天用提前准备好的柴刀将女子杀害。这起案件已开庭但未当庭宣判,但女子娘家人希望还被害者一个公道。
三、综上所述
公公残忍杀害儿媳,他的主要作案动机是儿子的赔偿金,再加上公公疑心重怀疑儿媳出轨,不照顾幼子。公公心里怨念越来越重,最后演变成了杀心。
四川达州一男子持刀行凶知名女企业家,什么原因?
据媒体报道:2021年1月19日中午,在四川达州渠县,光天化日之下,一男子持刀将一女子刺伤,3名电梯工人偶遇这一幕,奋力追赶歹徒,并将歹徒。据了解,伤者为当地知名女企业家、达州市政协委员吴某某,而歹徒的其中一人为渠县当地有名的网红主播黄瞥儿。
一、据警方初查通报,这起行凶案的发生牵涉到行凶者的个人纠纷。
据渠县的警情通报获知:经初查,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因个人纠纷对受害人吴某某(女46岁,渠县天星街道人)一直怀恨在心,遂携带刀具尾随吴某某进入居住小区后行凶。目前,受害人吴某某已送往医院救治,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既然是个人纠纷,那么无外乎一是感情纠纷,二是经济纠纷。
据媒体披露,受伤者吴某某为达州当地著名的女企业家,曾被表彰为全国抗震救灾模范,也是全国劳模,达州市政协委员。她还在当地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从事公益活动。像这样的在当地的一个公众人物和知名人士,不可能与犯罪嫌疑人有什么 情感 上的纠葛,那么感情纠纷这一条可以排除。
那么这次案件的发生原因也有可能就是经济纠纷而引起,既然吴女士是当地的知名女企业家,就有想当的一些产业,据说她还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做房产生意的就会牵涉到拆迁和建设工程,这些都是容易产生经济纠纷的事,如拆迁未能达到被拆迁户的要求,就会产生矛盾,而承建房子的建设单位和包工头如果结算问题不及时和不到位也会产生矛盾。不知道犯罪嫌疑人因哪一个原因而造成的怀恨在心,最后走上的犯罪行为的道路。
二、犯罪嫌疑人应该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犯罪嫌疑人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杀人,性质非常恶劣,对 社会 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我们现在是法治 社会 ,决不允许犯罪分子胡作非为。犯罪嫌疑人谢某某仅因个人纠纷就对无辜的人进行报复,这种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三、见义勇为的三名电梯工人应该受到表扬。
在这起行凶案中,有一个可喜的情况就是三名电梯工人在遇到这个事件时,采取了见义勇为,拔刀相助的行为,他们出手相助,奋力追赶歹徒,并将歹徒。避免了受伤人吴某某受到进一步的伤害,受到了人们的普遍赞同。
路见不平一声吼,我们就是需要弘扬这样的正义、正气氛围,来震慑一切胆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犯罪的人。所以这次出手相助、见义勇为的三名电梯工人应该受到表扬。
2021年1月19日12时26分,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接群众报警,该县万兴广场万祥苑小区内发生持刀伤人案件。
犯罪嫌疑人谢某某(男,49岁)携刀尾随受害人吴某某(女)进入万祥苑小区内,在和吴某某发生争吵时,突然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刺吴某某。
据现场目击者称,谢某某捅刺了吴某某5刀,还对着吴某某的脖子划了一刀。
在谢某某逃离犯罪现场的途中,被几名群众控制,而吴某某被紧急送往医院。
吴某某在当地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拥有多个身份,在当地是一个知名女企业家
她是当地政协委员,还是某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据说也是渠县天誉城的大股东。
谢某某的 社会 背景目前尚不清楚,有人说他是一个小包工头,曾在吴某某名下做过工程,而他们之间的个人纠纷正是因为工程款。
这一说法的可能性不大,一般来说,像吴某某这样身份的人,不会直接参与工程项目的款项问题,作为当地著名的房地产公司,不可能让负责人来处理这些事情。
所以我认为这第一种可能性不大。
还有一种说法,数年前,谢某某的房子被吴某某公司买了去,当时双方出于自愿原则,把手续都办完了。
可是没想到,卖出去之后这几天,当地房价涨了很多,谢某某就觉得当初卖亏了,心中也觉得自己有种“被骗”的感觉。
于是,他就多次找到吴某某,想要吴某某补偿自己,把卖房后几年涨价的差额补偿给自己。
这样的无理索要吴某某肯定是不会答应的,于是,在谢某某心中,仇恨的种子就埋下了。
谢某某每找一次吴某某,每被拒绝一次,他内心的仇恨就增添几分,直至案发前,他带着刀具,准备再最后一次向吴某某提出要求。
然后,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这种说法可能更接近,不过依然需要以官方通报为准。
吴某某在当地颇有名气,而且也经常做一些公益活动,口碑不错。
谢某某因为个人纠纷,提前准备作案工具,尾随被害人,之后残忍对其实施伤害,造成吴某某重伤,目前还未脱离危险期。
谢某某对一个政协委员,知名企业家实施严重伤害行为, 社会 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以严惩。
即使是经济纠纷,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而不是用这样极端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如果仅仅因为个人纠纷(索要房价上涨之后的差额),就残忍报复,甚至想要将吴某某置于死地,与国法而不容。
按照已知情节,谢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而大部分人都知道这个罪名的后果是怎样的。
先来看看事件的相关情况:
结合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有小道消息是犯罪原因是因为情杀,我认为是不靠谱的。如果是感情问题,嫌疑人白天在大街上持刀长时间尾随被害人然后突然进行攻击这一操作于情杀的套路似乎并不是非常吻合。我倾向于犯罪是因为拖欠工资造成的。
从整个犯罪过程来看,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一把30厘米的刀具,先是尾随被害人,随后抓住机会对准被害人的脖子就是一刀,正中被害人要害,对其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嫌疑人的一系列操作说明了这起案件完全是一起有准备有预谋的蓄意杀人事件,绝非一时兴起的犯罪。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嫌疑人犯下如此恶性的杀人事件,也是有原因的。据了解,这一案件中嫌疑人犯罪原因的主要是因为吴女士手下的公司拖欠了嫌疑人的工资。年关将至,对于辛苦工作了一年的农民工兄弟来说,领着钱回家过年算得上是头等大事。遇到这种拖欠工资的工厂和企业,讨薪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仅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要承受一肚子的委屈。
很遗憾,双方的纠纷没有得到化解,嫌疑人最终采取了这种最极端的方式。考虑到他的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手段残忍,而且是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他很有可能最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不少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时,为了突出被害人的 社会 地位,刻意在被害人的名字前加上了诸多的头衔,包括了全国抗震救灾模范、四川渠县工商联副等等等等。我认为对于媒体人来说这种做法有失水准。
媒体在报道任何一个事件时,都应该尽可能采取中立的态度,避免读者在阅读后产生某些主观情绪。而这一事件中,媒体的刻意渲染,很容易给读者造成先入为主的想法,是一种非常低级的报道方式。
一个人的光环和头衔再多,也都只是属于表面上的荣誉。对于不熟悉不了解她的人,我们根本无法通过这些荣誉来判断她的人品和道德,为什么要强调这些荣誉呢?
四川达州发生凶杀案3人遇害凶手自杀,劝架邻居被害该找谁赔偿?
近日,四川达州发生了一起惨不忍睹的凶杀案,现场画面非常血腥。一男子持刀杀害自己的妻子、岳母以及前来劝架的邻居,事件所造成的伤亡不明。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究竟是什么仇什么怨,才会让行凶者作出如此疯狂的举动,目前尚不得而知。但是即便两家人矛盾重重,都应当选择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不应如此偏激。
接下来说说题主的问题,邻居因为劝架遭到杀害,其家属应当找谁赔偿呢?
侵权责任领域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叫做责任自负,通常来说,损害结果是谁造成的,就应当由谁来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意味着,劝架邻居的家属应当找行凶者索赔。
但是,既然有原则,那就会有例外,原则上应该找行凶者索赔,但如果存在例外的话,家属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来说说这个问题。
如果行凶者已经死亡,邻居家属如何索赔?一个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这就意味着,一旦死亡,一个人就不再享有任何权利,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所以,如果行凶者因自杀而死亡,邻居家属 很可能 就无法获得赔偿了。
但是请注意,我这里说的是很可能无法获得赔偿,接下来就要说说例外了。
1、如果行凶者留有遗产,家属可以向行凶者的继承人请求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继承人以所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这个规定含有两层意思:一是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产,继承人应当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二是这种清偿责任并不是无限的,不是对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是只在继承所得遗产的价值限度内承担清偿责任。
通俗点说就是,继承了多少钱,就在多少钱的限度内承担责任。不足部分,与继承人无关,但继承人自愿清偿的,法律也不干涉。
2、如果行凶者是精神病患者,邻居家属可以向行凶者的监护人索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如果行凶者是精神病患者,他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这里就又出现了一个矛盾了。因为行凶者如果是精神病患者,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他的监护人就是他的妻子,如果他的妻子已经被害身亡,邻居家属最终还是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3、如果行凶者的妻子或者岳母未身亡,他们需要承担补偿责任。行凶者杀害妻子和岳母,在这种紧急情况下,邻居劝架显然是一种见义勇为之举,行凶者的妻子和岳母作为见义勇为的受益人,有义务作出一定的补偿。
这个赔偿责任人自然还是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恐怕是觉得自己行凶杀害三人,必然也是死定的结果,所以选择自杀。犯罪嫌疑人自杀死亡,那只能看他是否留有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如果有遗产,那可以通过遗产来赔偿被害人家属。但如果没有遗产,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那就没有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个赔偿问题在法律上就随着人死债消。
四川达州“公公杀儿媳”案一审开庭,凶手将会面临什么处罚?
曾经在四川轰动一时的公共杀害儿媳的案子,家属的诉求从始至终都是想要凶手被绳之以法。
被害人因为丈夫去世之后要照顾两个孩子,一直都生活在婆家,可万万没想到这里却变成了地狱,甚至丧了命。
不知道到底是怎样残忍的人在等待,而是回家之后接连捅了对方十几刀,甚至还挖掉对方的眼睛,如此惨烈的杀害对方,真的是恶魔在人间吗?
据凶手说自己杀人动机只是想要吧,儿媳妇儿自残,因为她认为媳妇不管孩子还怀疑媳妇外面有人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认为媳妇不应该索要儿子的死亡赔偿金。
可是媳妇要照顾两个孩子,为什么不能去索要这笔死亡赔偿金呢?感觉既然是这样的话,那么两个孩子就由他们来照顾好了呀,可也不应该杀人呀。
被害者亲属一想到自己亲人的死亡惨状都夜不能寐,被害人因为丈夫的去世非常痛苦,经常都发一些文章悼念,声称自己每天都是随着日子在过。
这么残忍的杀人手法,我觉得就应该直接判处死刑,但如果是嫌疑人在审判的时候满了75周岁的话,那么还会从轻处罚,这确实让受害者家属无法接受。
这起杀人案,就是因为那比死亡赔偿金而引发的纠纷,死者的四肢膝盖差不多全部快要断了,这我觉得就是虐杀了。
而作为妻子想要丈夫的一部分死亡金,就是情有可原,可能被害人觉得死的是自己的儿子,所以这笔钱应该自己得,可是儿子的妻子孩子同样有权利去支配这笔钱,所以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样的人就是利欲熏心,再加上自己的疑心病,导致嫌疑人的心理扭曲。
被害人死得惨烈,我觉得不管怎么样都不可能去轻判了,不管是什么样的理由都不能这样残忍的杀害别人,被害人没有权利去定夺他人的生死,而作为受害者的亲属十分愤怒,他们的诉求就是希望这个人受到惩罚,处以死刑,这一案件一审,并没有当庭宣判。
杀害儿媳的公公被法院判处死刑!他砍掉儿媳四肢、挖其双眼,为何如此残忍?
四川开江县“公公杀害儿媳案”有了一审结果。1月7日上午,达州市中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龙某亮死刑,剥夺权利终身。此案发生后,让熟悉他们的人十分不解,一个看起来老实本分的农村老汉,为何能对儿媳下如此狠手呢?
一、惨案发生在深夜
2020年6月8日晚上,吴某宇外出与朋友聚会,庆祝她驾驶证考试过关。当天晚上11点多钟,小宇聚会归来,在路过公爹房间时,被躲在门后的公爹一把拉倒在地上,头顶上闪出一把锋利的柴刀……。龙某亮残忍地向小宇身上连砍杀几十下,砍掉了小宇的四肢。惊恐未定的小宇几乎没有发生任何喊叫,就失去反抗能力瘫倒在地上,瞪着双眼列死盯住如同恶魔的公爹。儿媳怒睁的双眼,让龙某亮心里有些发怵,害怕儿媳死后会来报复他,就又将儿媳的双眼挖掉。作案后,龙某亮并没有潜逃,而是主动报了警。等和医护人员赶到时,小宇已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二、他为何对儿媳下如此毒手?
惨案发生后,熟悉龙某亮一家人的十分不解,一个看似老实本分的人,怎么会干出如此伤天害理的事来呢?大家猜测,可能是那130万元死亡赔偿金引发的矛盾导致这起血案。
2015年,小宇与龙某好结婚,生育有两个孩子。2020年10月,小宇的丈夫龙某好不幸在工地坠亡,他们家得到130万元死亡赔偿款,一直掌握在公公龙某亮手中。此后,小宇曾向公公提出买车、买房,公公也曾答应给小宇30万元,但一直没有兑现。
在法庭上,龙某亮也说出杀害儿媳的三个理由:一是认为小宇对自己的孩子不管不问;二是小宇不应该向他要儿子的卖命钱;三是认为小宇在外“有人”不守妇道。
三、自首也不能减轻处罚
龙某亮的辩护律师认为,龙某亮是由于心生怨恨,只是想教训他认为不守妇道的儿媳,并没有直接杀害儿媳的意图,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不是指控的故意杀人罪。龙某亮作案后没有离开现场应认定为自首,依法也应从轻处罚。审理认为,龙某亮属于有预谋作案,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虽有自首行为,也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龙某亮死刑。
四、用钱控制丧偶儿媳,并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儿子意外身亡获得巨额赔偿,公婆把控死亡赔偿金意图控制儿媳不改嫁养孙子。这种现象时常发生,“四哥有法说”认为公婆的这种做法十分的自私,也十分的不明智。像小宇这样年纪轻轻,为了让她养孩子其守寡终生,她将要承受的痛苦,公婆是否体会得到?即便用钱威小宇就范,小宇天天不开心,如何能养出阳光上进的孩子呢?公婆毕竟有年老不能主事的那天,孙子最终还不是由儿媳进行经管吗?所以,公婆用钱控制儿媳不改嫁守家养孩子的做法并不明智。死亡赔偿金应当按人头分到每个人手中,各自经营属于自己的一份,各自选择自己今后的生活。即便儿媳改嫁,也不会放弃对孩子的抚养。因为每个孩子都分有抚养费,抚养对谁来讲都不会是太大的负责。儿媳今后过得幸福了,也会养好孩子,对吧!
大河镇双庙村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件吗
发生了一起凶杀案。很多年前,大河镇双庙村一屯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一天夜里,屯西头杨寡妇家的狗狂叫得很,屯里的安全员小张急忙跑过去,只见到一个身影从栅栏上翻了过去,此时小张追赶黑影,没有追上,还是晚了一步。他马上又返到屋内,发现杨寡妇已经死去了,他马上报警,有通知村支书。后面的详细情况下次分解。
“四川达州杀母劫子案”始末:十九年后凶手落网,父子终相聚,结果怎样了?
即使当孩子调皮捣蛋不听话时,父母也会吓唬孩子说:“别听我把拍花子给你拍走了。”但谁的孩子不是父母的心,谁的父母能承受孩子的思念,分离的痛苦?
但人贩子总是在那里,他们的手段如此多样,以至于那些不幸被分开的人只能日复一日地寻找,希望找到他们失去的血肉。
2012年,四川达州的一对父子在分居19年后终于走到了一起。但是这场悲剧不仅仅是十九年分离的痛苦。
1994年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家住四川达州的赵勇、赵宽兄弟陪着母亲进城赶集。只有母亲和儿子三个人没有想到,这是一次告别。
原来老母带着赵勇兄弟购物后回家,却有两个年轻人从远处过来搭讪,声称村里有人让他们带封信说赵家出了事故。无法多想,母亲带着赵勇七,和赵宽五,带着两人来到一个偏僻的茅屋。
母亲一进屋就被那两个男人袭击了。其中一名男子向她的头部注,另一名男子拿起一把柴刀从背后捅了她一刀。
随后,年轻的赵勇和年轻的赵宽被带到另一个房间拘留。至于母亲的情况,直到十九年之后,两个人贩子被逮捕,兄弟俩才终于知道。
赵被关押的房间有一扇没有玻璃的小窗户,所以他就从里面溜了出去。但他还没来得及走远,人贩子就发现了他,把他带回了小屋,在那里他被打了一顿。
不久,两兄弟被两个人贩子乘火车带到福建,赵勇和赵宽被卖给了不同的家庭。原来幸福的四口之家,就这样被毁了。
这位无法得到妻子和孩子消息的父亲还自杀了好几次。其他人劝他说他的妻子一定离家出走了,但他不相信。他一直相信他会找到他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已经19年了。
赵勇被绑架时只有7岁。他清楚地记得他母亲被杀的情景。无数个夜晚,他都在想着他的家,想着他的父亲、母亲和弟弟。
但赵勇却没有办法,他只能把印象中的家画日记留在日记里。
随着他一天天长大,他的思念不仅没有被时间削弱,反而更加强烈。
他迫切地想知道他的母亲发生了什么事,他的兄弟是否过得好,他是否记得他的家,他的父亲是否正在寻找他们。
所有无法释怀的悲伤和思念折磨着赵勇无数个深夜,他只能在日记里记录下来。
长大后,赵勇走遍了很多地方,希望依靠自己的记忆找到自己童年的家。在一家公益网站的志愿者的帮助下,25岁的赵勇找到了失散19年的父亲。
父子两人走到一起后是抱头痛哭,这十九年分开了太多的东西,积累了太多的思念。
后来,在福建警方和志愿者的帮助下,赵勇和父亲找到了失散的弟弟赵宽。当时,赵宽简直不敢相信。直到他们见面,赵勇才回忆起发生了什么事。赵宽拥抱了自己的哥哥和父亲,三个人终于团聚了。
两兄弟把当时发生的事情告诉父亲后,三个人来到报案。根据两兄弟提供的线索,警方多次深入调查。两个欺骗赵勇兄弟母亲的人贩子最终被依法抓获。
当时他们的母亲已经死了,两个人贩子残忍地杀害并肢解了一个男人,然后把他的尸体埋在其中一个人贩子的房子后面。这两个毒贩最终被绳之以法。
但十九年已经改变了,原来幸福的家庭只能承受永恒的伤痛,无法弥补。
四川杀人藏尸案回顾:姐弟恋男子因感情纠纷,将50岁女子杀害,结果怎样?
案件背景
2016年7月5日,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发生一起恶性杀人藏尸案。7月15日,渠县丰乐派出所接到青年男子报警称,其母亲熊某失踪十多天,电话失联且多次寻找无果。警方接警后经过寻找,最后在青年男子的带领下,前往其母亲渠县丰乐乡的家中,发现其房间有异味并循此味道在其家中的柜子里找到早已高度的尸体。案发后,警方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锁定熊某情人重庆籍聂某为犯罪嫌疑人,最终于7月20日下午在重庆市南岸区兴塘路某建筑工地上将其抓获归案。
案发缘由
受害人熊某,女,1966年出生,家住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丰乐乡某村,有已长大的一儿一女。案发的五六年前,熊某的丈夫因病去世后,熊某就独自住在其在丰乐乡的老家。犯罪嫌疑人聂某,男,1977年出生,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人,在重庆老家有个智力障碍的妻子。
2016年年5月,聂某与在重庆务工的熊某相识,两人很快确立恋爱关系。后来,熊某要求聂某拿钱给她买房子。7月3日上午,聂某带熊某前去找其幺爸,找到其,在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某商业银行取了6万元左右的现金交给熊某。之后,两人返回四川达州市渠县。
两人回到渠县后,熊某将聂某安排在三汇镇某宾馆住下。之后,熊某就独自带钱回到丰乐乡缴纳买房款。7月4日,聂某到丰乐乡找到熊某欲在其家中居住,遭到熊某拒绝并坚持让其住在丰乐乡街上的旅馆内。
案件经过
2016年7月4日,聂某来到丰乐乡某旅馆内居住。期间,聂某认为熊某欺骗他的感情,决定熊某以耍朋友为名骗取他的钱财,为此而难以入眠。7月5日早上7时许,聂某再次来到熊某丰乐乡的家中,要求熊某还钱再次被拒,熊某不同意并从厨房里拿出菜刀威胁聂某,让其“滚开”不想再看到他。
聂某见此情形非常恼怒,伺机夺走熊某手上的菜刀,先用手狠掐熊某的脖子,后用熊某床底下的麻绳猛勒其脖子致其气绝身亡。事后,聂某为毁尸灭迹将熊某的尸体藏到柜子里,后拿走其手提包封锁大门逃离现场。
聂某逃往丰乐乡街道的途中,将熊某的手提包、手提包内的两部手机及其他物品扔到公路边的水凼里。当聂某逃到丰乐乡街道后以100元的价格租乘了一辆摩托车逃到渠县火车站,后乘坐火车逃离渠县。
案发后,警方找到熊某的尸体。为侦破此案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大量走访调查获悉,死者熊某失踪前曾男子去过其家,随后,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聂某并初步掌握其活动轨迹,后前往重庆实施抓捕。最终于7月20日下午将其抓获。经审问,聂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写在最后
如今,姐弟恋在生活中早已见惯不怪,年龄相差很远的也有。在此案中,男子与50岁女子相爱,本应是很有勇气值得人们赞叹的事,却因感情纠纷引发命案,简直是太过残忍!希望大家面对感情问题时,能够理智对待,莫因一时冲动酿下大错!
四川达州疑似发生凶杀案,案件具体是怎样的?
面对矛盾,有些人的处理方式非常“高情商”,用最小的成本化解最大的矛盾,而有些人的处理方式非常极端,用最大的成本去化解最小的矛盾。在四川达州发生一起凶杀案,多人躺在血泊中,据知情者透露,该案疑因家庭内部矛盾引起。凶杀案
据了解,在四川宣汉县塔河镇发生一起凶杀案,行凶者为当地一户人家的女婿,其持刀砍伤了妻子、岳母和邻居3人,在其砍杀过程中自己也受了伤,然后选择了自杀。调查
目前,受伤人员已经被送往医院救治,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宣汉县民警表示,已经接到报警,案件正在处理中。目前,伤亡情况不详,具体情况以警方通报为准。如何化解家庭矛盾
古往今来,清官难断家务事,由此可以看出,要彻底解决家庭矛盾很难,因为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家庭矛盾,各种各样,夫妻之间,兄弟之间,姐妹之间,长辈和晚辈之间,理念不同,看法不同,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同,所以家庭矛盾千奇百怪,不一而足。
家庭内战,包括“冷战”和“热战”,而且,爆发得十分频繁。有些家庭,不是今天吵,就是明天闹;不是刀光剑影、头破血流,就是五脏俱焚、伤心伤肺。多少感情,多少家庭,多少幸福,就那样,毁在无休止的家庭内战上。
夫妻之间必须纯洁思想,夫妻之间一定要大公无私!夫妻之间相互应该给予更多的宽松环境,夫妻双方主导家庭事务必须轮流值日坐庄,必须立下规矩,谁值日,就得听谁来主导家庭事务,不管大小事务,都应该这个样子的参照规则办事!就一定避免很多的家庭矛盾的!
矛盾有内外部矛盾之分,家庭以外产生的矛盾就要区别对待,与人善为原则,家庭以内的矛盾就要耐心化解,心和气顺为原则。
对于家庭成员来说,家庭和睦很主要的,家庭里生活点滴小事,都可以产生大大的矛盾纠纷,都是因为生活上好多无奈,看不开的予盾重重压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影响,很多晚辈对长辈不遵重,看到长辈总是不顺眼的感觉,吵吵闹闹,家嘈屋闭,家里有这样的人共同生活,真的很烦恼的事情,晚辈一定要看开,对长辈好点,孝顺老人家,保障老人家生活,做好自己的本分事,一家人在一起和和气气,做一个有担当,有责任的晚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