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手是指什么?
隐喻。“看不见的手”是一个隐喻,亚当·斯密用来描述这样一种原理:于个人行为的非故意的结果,一种能产生善果的社会秩序出现了。虽然斯密在他的著作中从这种意义使用“看不见的手”这个词只有三次一次是在《道德情操论》中,一次是他谈到早期宗教思想时,他幽默地写到希腊神话中朱庇特“这只看不见的手”。一次是在《国富论》中,但是这个隐喻所表达的思想是渗透在他的全部社会和道德理论之中的。一般说来,“看不见的手”如此生动地概括的这个概念这个概念,卡尔·门格尔改称为“对社会现象的有机理解”((1883年)1963年,第127页以上),哈耶克称之为“自发的秩序”(1973年,第1卷)是由三个逻辑步骤组成的。第一步是一种观察:人类行为常常导致行为人所不曾存心和不曾预见的结果。第二步是一种论点:从大量个人或从长时期来看,这些没有存心而产生的结果的总和,在适合的环境下,要能形成这样一种秩序:它是人心所能理解的,它的出现好像是某一个明智的计划人所造成的产物。第三和最后一步,是一个判断:总的秩序对于这种秩序的参与者能以他们所不曾存心而又感到可取的方式,对他们产生善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