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精神,设立成都市文化局(简称市文化局),挂成都市文物局(简称市文物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