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的判罚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该罪行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损害国家机关正常活动。与诈骗罪相比,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活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并且没有数额限制。
法律分析
一、招摇撞骗罪怎么判
1、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正常活动的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不同
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活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享有一定的职权,而这种职权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规定在现行刑法典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
(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招摇撞骗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例如,为了骗取某种政治待遇或者荣誉待遇,甚至为了骗取“爱情”,玩弄异性等。但本罪的主观恶性一般限制在“骗”的范围内。诈骗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
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
结语
招摇撞骗罪的判决通常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该罪行指的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正常活动。与诈骗罪相比,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此外,招摇撞骗罪的主观恶性限制在骗的范围内,而诈骗罪则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最后,诈骗罪构成需要数额较大的财物,而招摇撞骗罪在构成上并无此要求。
法律依据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